发布日期:2024-08-03 09:45 浏览次数:
日前,河南省克火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制造的部分克火消防牌MFZ/ABC3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涉及数量为34具。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由于爆破试验项目不符合GB 4351.1-2005《手提式灭火器 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标准要求,筒体爆破压力值低,在使用过程中有爆炸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河南省克火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客户提供退货、换货等服务,以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