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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满物业清理堆放在楼道里的杂物退休阿姨竟将灭火器从5楼扔下

发布日期:2024-09-03 03:12 浏览次数:

  长期以来,诸如楼道堆物、违法搭建等不文明行为,都是社区治理中的难题。去年,在上海市普陀区,一位长期在楼道中堆物的退休阿姨,为了阻拦居委会、物业公司清理她堆放在楼道中的杂物,竟将灭火器、桶装水空桶等杂物依次从5楼扔下,造成车辆损坏。事后,这名肇事阿姨因其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石阿姨是一位居住在普陀区的六旬退休阿姨。多年来,石阿姨长期占用楼道的公共空间,和邻里间矛盾不断。为了缓解居民投诉,改善楼道中的卫生状况,居委会、物业公司多次上门,清理石阿姨堆放在楼道中的杂物。

  2023年11月,在一次上门清理过程中,石阿姨和居委会、物业公司发生冲突。为了泄愤,石阿姨一路将两个消防灭火器、一个桶装水空桶、一个拖把依次从五楼扔下。

  从高空坠下的杂物, 砸坏了一辆停放在小区中的荣威牌轿车,致车辆受损。导致被害人张先生经济损失1159元。

  事发后,石阿姨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石阿姨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具备受审能力。

  上海法院经审理认为,石阿姨涉嫌高空抛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应依法予以处罚,鉴于案发后,石阿姨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因犯高空抛物罪,石阿姨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法院指出,石阿姨回到社区后,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服从监督管理,接受教育,完成公益劳动,做一名有益社会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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