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1-16 20:28 浏览次数:
近日,邵阳市洞口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内一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下发销案通知书,该单位在被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后积极整改,在规定时间内已全部整改到位,大队依法对其进行销案处理。
5月23日,洞口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在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检查时发现位于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花古街道洞口经济开发区机场路的洞口新富霖科技有限公司员工集体宿舍采用彩钢夹芯板搭建,且彩钢夹芯板芯材为泡沫(易燃可燃材料),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低于《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12)规定的A级要求,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1.7条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6.10条的直接判定要素。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B35181-2017)第5.2.2条的规定,经大队集体研究讨论,直接判定该单位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截至目前,该单位已整改完毕,复检合格,大队对该单位下发《重大火灾隐患销案通知书》。
下一步,该县消防救援大队将持续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为建设平安洞口、优化辖区营商环境贡献消防力量。(周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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