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7-23 05:09 浏览次数: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设备改造(三次)进行分散询价采购。
二、最高限价:45986.61元,供应商所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
2.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方式。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采购及安装、货物运输、保险、装卸、仓储、保管、吊装、三次搬运、调试、成品保护、使用培训、检测验收、各种税费、质保、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利润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供应商对此应充分理解和认识,并完全响应)。中标后至工程竣工验收期间的各类市场的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结算不作调整。投标人必须采用人民币投标报价。
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按附件2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一正两副,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须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注:供应商需对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成交资格。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见,否则,供应商自行承担因证明材料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
报价文件请于2024年7月23日9时00分截止前封邮寄或送至启东市经济开发区林洋路皇冠假日酒店501室开标室,逾时则不予受理。并于2024年7月23日9时00分开标。
1.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行业标准的全新合格产品。
4.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同时上报主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注:若参加响应的投标供应商或有效的投标供应商为两家时,经采购人同意可采用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若参加响应的投标供应商或有效的投标供应商为一家时,经采购人同意可采用单一来源谈判确定中标候选人。
所有设备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7%,余款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满两年后经采购单位认可后一次性付清。